1、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有什么
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
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置;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四条
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置;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,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。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2、无效婚姻的孩子如何解决
在婚姻被确觉得无效应力之后,针对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,有关抚养权问题将参考对待合法婚姻中子女的方法进行处置,即由爸爸妈妈双方自主协商决定由哪一方负责抚养,若协商很难达成协议,便交由法院依法裁决。一般而言,若你育有未满两周岁的孩子,那样该孩子的抚养权将优先考虑授与其妈妈;至于年龄超越两周岁的孩子,其抚养权将依据愈加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进步的原则而做出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。离结婚以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。离结婚以后,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离结婚以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,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
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
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置;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